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鬼才插画师春人:我最感兴趣的还是生命的鲜活 | 盛时的100个好朋友

2018年12月28日   

有媒体评价春人为“中国插画圈奇人”、“最值钱的鬼才插画师”。而立之年,他以“中国创意新势力”的身份登上纽约时代广场大屏幕,杭州市委统战部召集新媒体人的会议上也有他的桌签。他与设计师品牌合作的系列被黄渤、张若昀、好妹妹乐队等一众明星穿在身上,各种热播剧、热门网综中也时常能见到他做的图案。

 

 

再过半个月,就是春人31岁的生日。此时他坐在永嘉路一座老洋房里,捧着咖啡平静地开口:“在我30岁的时候,世界突然就崩塌了。”

 

前一晚,这里的派对持续到凌晨三四点。春人在微博上传了一段视频:朋友们围坐一圈,一人弹着吉他,其余人对着手机里的歌词齐唱《Hey Jude》,“Take a sad song and make it better(找一首哀伤的歌,把它唱得更快乐)”,听起来应景极了。

 

 

“每天都这样”,春人回想着,“每天参加派对,才有活在地球上的感觉。”他把它形容为一种鲜活。在他眼中,13至25岁的时光是“最浪漫的时间节点”,它充满阳光或是狂风暴雨,人们拥有一切而不自知。到了30岁,属于年轻人的恣意与羞怯不在了,这对他来说是场地震,然而也只是“震了一下”,随后继续过自己的日子。

 

“很多人的人生轨迹都是一阵一阵的”,对于自己过往的成绩,春人忽略不提,反而认真地与我们聊起时间来:“我对时间节点的理解就是这样:有鼎盛的时期,也有相对平静、走下坡的时期。每个人都有这样一条波浪线,我希望自己的比较好玩一点。”

 

春人的自画像

 

在中国美术学院读书时,春人“混迹于当时所谓的潮流文化圈”,十几岁的时候去帮徐静蕾的电子杂志《开啦》做过街拍,后来因已故先锋摄影师任航邀请而画插画——那是他的插画处女作,“当时把这件事看得非常严肃,战战兢兢地,画得特别细,像工笔画一样。”

 

“我天生就很会画画,太有天赋了”,对于自己的美术天分,春人中肯地说。他喜欢野兽派和它的代表人物马蒂斯,而他的画也同样浓烈张狂,令人过目不忘。他也喜欢安迪·沃霍尔和草间弥生,“因为他们可以把艺术与商业完美结合”。这些被提到名字的艺术家或许还有一个最迷人的共性:那种“原始的,本能的,源自人性深处的最直观的能量”。

 

 

如今,春人不再满足于插画,“过去画插画可能是为了宣泄情绪,现在这种宣泄方式不适合我了。”拥有超强执行力的他很快转型为全能影视制作人,成立公司,投拍网络大电影。“我希望跟当下的流行文化,或者说当下的年轻人有更多的通道。我喜欢有生命力、有活力的东西。按照自然界的法则,人是走向死亡的,我最感兴趣的还是生命的那种鲜活。”


 

对话春人

Q:除了插画和电影,您还做过哪些有趣的事,或是有过哪些工作经历?

在纸媒繁荣的那段时间我做过媒体,后来就一直在做互联网了,包括O2O、人工智能,都有参与过,就是赶时髦吧。但我不是一个时髦的人,只是我做的事情在特定背景下显得比较靠前。我们可以推翻时髦这个概念,就拿现在年轻人喜欢的嘻哈来说,其实都是过去流行过的。大家重复这些所谓的时髦,只是因为渴望年轻,渴望体验当时的感觉。

 

Q:2018年有什么新计划?

现在还是希望做自己的东西,想做艺术,想拍艺术片。我之前做的东西商业气息还蛮浓的,当然它的艺术特性还是完好地保留下来。我喜欢人与人之间的互动,所以希望我可以做一个艺术作品,不是装神弄鬼的,而是大家可以看的,稍微有一些趣味性存在。这是我在2018年对自己设定的KPI。

 

 

Q:您如何理解商业与艺术?

商业的东西也可以特别有艺术感,它本身就可以是一件艺术品,腕表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。这些艺术作品会给你带来一种感知,因为作者的生活经验会投射到作品当中去,他有过什么样的经历、他的体验和气质都会融合到作品里。艺术的价值是可以体现在商业认可之上的,就好比一张名画一定可以卖出很高的价格,当然,并不是所有卖出高价的画都是名画。

 

Q:提起腕表,您有什么偏爱的款式吗?

我的钟表没有那么贵,有些款式很可爱,有些也挺夸张。作为饰品来说,我更喜欢偏运动款的,平时穿衣服比较容易搭配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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